2015年12月1日 星期二

104學年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輔導群_中區分區研討會實施計畫(1041218)

壹、依據
    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藝術與
人文學習領域輔導群」業務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宣導推動十二年國教課綱與發展課程教學等教育政策,並協助政策之實施與落實,發展「以藝術為核心之全人教育」。
二、促進課程、教學與研究之聯結與深化,落實責任區之實質輔導
三、進行綱要教材內容轉化與運用標準本位評量知能,提升教師教學及多元評
量能力。
四、規劃並辦理藝文學習領域第二專長教師基礎知能之增能研習課程。
五、宣導且協助推動藝術教育扎根實施方案及政策平臺教學影帶等之運用。
六、建構中央-地方-學校三層級教師專業成長社群互動網絡。
  七、發掘並推廣教學正常化及教學績優典範學校與教師。
参、辦理方式
  一、辦理時間:共辦理三場,組員分區與期程如下:
項次
分區
聯盟縣市
辦理期程
分區負責團員
辦理縣市
1
中區
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1041218()
邱鈺鈞
張超倫
南投縣
二、協辦縣市:以分區負責團員協調輔導地點學校所在縣市為協辦縣市,再由
    該縣市國中小輔導團負責協辦。
肆、活動內容
本次規劃之分區研討會內容如下:
一、課程推動政策與訊息之傳達。
二、跨縣市資源整合與合作發展機制。
三、課程發展與美感教育教學教材釋例及評量相關成果交流,透過教學觀摩、觀客語教學評析之增能研討。
四、團務運作特色分享。
伍、參加人員
請所屬單位給於公()假並課務派代。
一、本群輔導委員、中央課程與教學諮詢教師。
二、各分區縣市「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督學、召集人。
三、各分區縣市「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小)輔導員全員參加。
四、各分區縣市相關課程推動、輔導團業務人員。
陸、經費來源
由教育部10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
組」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輔導群業務實施計畫經費核支。
柒、報名
請各縣市務必於1041208(星期二)填寫出席人員表(如附件二),並傳送電子郵件至 鍾于謙助理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評中心 政策推廣組,臺北市和平東路129號)
捌、聯絡人
本案聯絡人:鍾于謙(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評中心 政策推廣組,臺北市和平東路129號),電話:(O02-7734-3682 (M)0976-376-329電子郵件:nadiachung.yu@gmail.com
玖、預期效益:
  一、強化跨縣市輔導團員及藝術與人文教師教學專業發展。
  二、促進縣市輔導團團務推動分享與交流。

  三、建構三級教學輔導體系,以落實理論與實務相結合之課程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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