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數位教學資源實施計畫
104年10月 6日中市教督字第041040074983號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資訊教育推動計畫。
三、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的
一、整合學校及教師教學資源,以充實本市課程數位化教學資源。
二、鼓勵教師善用教育部教育雲教育大市集(https://market.cloud.edu.tw/),點閱
或下載相關優良教學資源,做為教學使用並活化精進創新教學資源。
三、鼓勵教師發表教學活動設計、教材等教學資源分享,以推廣教師專業。
四、提升本市教師數位教學資源品質及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專業素養。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督學室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
四、承辦單位:臺中市北區賴厝國民小學
肆、實施對象
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含編制內教師、代課教師、實習教師)。
伍、實施內容
一、數位教學資源使用:本市數位教學資源網教學資源經審查教師投稿資源後上傳至教育部教育雲教育大市集(https://market.cloud.edu.tw/)提供全國教師點閱及下載在教學參考上使用。
(二)
為提昇本市數位教學資源使用率,凡自教育部教育雲教育大市集引用本市數位教學資源進行創作,其作品審查從寬,以建立本市在地教育特色。
(三) 點閱或下載路徑:
1.進入教育部教育雲教育大市集(https://market.cloud.edu.tw/)頁面,點選Web教學資源搜尋欄位鍵入「臺中市」或「台中市」,點選使用本市作品。
2.本市上傳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部分教材為目錄交換,實體教材置於本市數位教學資源網,每筆資料都有對應URL位置,請點選URL連結參閱使用。
(出現下載連結標示即為作品實體上傳),需點選檔案下載,始得成功「下載教學資源」。
二、 數位教學資源上傳:
(一)
專家審核: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成立推動數位教學資源審
核小組(如附件一),負責審查本市數位教學資源網內容及落實品質把關機制。
(二)
數位教學資源類別:教學設計、教學活動設計、教材項目至多兩位作者合作產出,學習單及素材由單一作者產出,上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數位教學資源網(http//:etoe
.tc edu.tw/)經本局數位教學資源專家審核通過後,統一上傳至教育部教育雲教育大市集,便完成一件教學資源作品上傳。
1.教學設計:包含完整教學簡案或詳案,以及相關的學習活動單或補充教材等。
2.教學活動設計:包含摘要說明相關的課程領域、設計理念、實施的時機、適用的對象、活動進行的方式以及統整的課程單元等。
3.教材:課程單元或活動所運用到的各類相關補充資料,如(多媒體)簡報、參考資料、網路資源、CAI互動教學媒體等。上傳的教材,應包含摘要說明所配合的單元教學活動。
4.學習單:包含摘要說明所適用相關的單元內容或教學活動、使用的方式、場合、
注意事項等。
5.素材:自行研發、設計、蒐集、拍攝、繪製的完整教學資源,如圖畫、照片、影片、音樂、動畫、工具軟體等,上傳的素材,包含摘要說明使用的時機、步驟、適用的領域或議題與單元名稱。教師教學資源上傳至本市教學資源網站後,務必經常親自登錄網站瞭解作品審查情形。
(三)
數位教學資源檔案上傳格式:
1.教案等文字稿(含圖表):pdf,
txt, html, mht,chm, odt, doc, docx, sxw。
2.動態簡報:ppt, pptx, pps, exe, swi, odp。
3.試算表:xls, xlsx, sxc, ods。
4.多媒體動畫(CAI):exe, gif。
5.影音多媒體:wmv, asf, mpg, avi, rm。
6.圖片照片檔:jpg, jpeg, png, wmf, emf, gif, pcx, bmp。
7.聲音:wma, wav, mp3, ra, mid, midi。
8.網頁:完整資料或超連結網址。
9.幾何(GeoGebra)自由軟體:ggb。
10.互動式電子白板:xbk, notebook, gallery,cdf。
11.心智圖FreeMind自由軟體:mm。
12.數位課程編輯(eXe):elp。
(四)上傳之作品視同授權本局提供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及學生基於教學與研究之
目的無償使用,如有違反相關著作權規定,除追回獎勵外,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陸、實施時間
二、數位教學資源上傳:
(一)
教學資源上傳時間:自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至104年11月23日(星期一)止。
(二) 教學資源審查時程:
1.第一次審查時間:自104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審查自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至104年11月2日(星期一)期間上傳之作品。
2.第二次審查時間:自104年12月7日(星期一)前,審查自104年11月3日(星期二) 至自104年11月23日(星期一)期間上傳之作品。
3.修正後再上傳期限:自104年12月14日(星期一)。
4.資源審查完畢時限:自104年12月25日(星期五)。
柒、 上傳數位教學資源審查措施
一、 審查方式
(一) 教師將數位教學資源上傳後,系統將主動函知學科專家召集教師處理。
(二) 學科專家召集教師應依本資源網審查流程立即進行派工與控管,每項資源應於
規定時程前審查完畢。
(三)
審查未通過之作品,審查人員應清晰敘明理由或建議,以利教師進行修正,修正以一次為限。
(四) 教師上傳之數位教學資源,若已獲縣市層級競賽佳作以上獎項,且符合本計畫規定之作品,在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後,視同審查通過。
(六) 投稿本市數位教學資源注意事項:
1. 所投稿之教學資源需包含各領域或各輔導小組指定檢核要件之項目,不全者
即不進入實質審查即退件。
2. 稿件文字說明需清晰詳實,必需提交之說明事項不全者即退件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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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上傳數位教學資源獎勵措施
一、學校團體:參照「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獎勵如下:
評比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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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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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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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獎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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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教學資源上傳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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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上傳通過數/學校教師總數)×100%,達到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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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業務承辦主任及組長共3人各頒發獎狀壹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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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統一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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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上傳通過數/學校教師總數)×100%,達到1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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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業務承辦主任及組長共3人各記嘉獎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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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核定後,由各校依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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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上傳通過數/學校教師總數)×100%,達到2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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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業務承辦主任及組長共3人各記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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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教學資源上傳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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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比對象為數位教學資源上傳通過率達8%以上之學校。
2.評比得分計算方式為(上傳通過數/上傳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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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評比成績,
一、國民小學:
1.特優學校2所。
2.優等學校3所。
3.甲等學校5所。
4.佳作學校6所。
二、國民中學(含國民中小學):
1.特優學校1所。
2.優等學校2所。
3.甲等學校3所。
4.佳作學校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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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統一公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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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教師:依據「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作品上傳並經審查通
過者給於獎勵(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以獎狀獎勵之)。
1.通過積點計算標準:
數位教學
資源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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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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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活動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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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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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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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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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通過
積點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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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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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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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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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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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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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過件數獎勵方式
通過件數積點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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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額度(每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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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獎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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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審查通過超過3分~6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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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壹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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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統一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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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審查通過超過6分~9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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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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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核定後,
由各校依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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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審查通過超過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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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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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人員:依據「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審查有功人員敘獎方
式如下:
敘獎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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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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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獎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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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獎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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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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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限內完成審查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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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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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之敘獎本局核定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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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專家
召集教師
(領域/議題輔導
小組專任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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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或自審1~30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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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壹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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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統一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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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或自審31~60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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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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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核定後,
由各校依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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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或自審61~90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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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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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派或自審91件作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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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功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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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專家
(領域/議題輔導
小組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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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1~20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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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壹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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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核定後,
由各校依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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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21~40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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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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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41~60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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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獎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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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61件作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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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功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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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預期效益
一、 學校及教師透過網站,發表教學活動設計、教材等教學資源,整合教學資源充實本市數位教學資源網資源。
二、 確保上傳教學資源之品質,提高本市教師上課使用教學資源意願,並促進教師教學專業之成長。
三、 教師善加利用教育部教育大市集(https://market.cloud.edu.tw/),活化並創新教學資源作品,激發教學創意。
四、 達成教育部教育大市集中本市數位教學資源被使用情形,統計值達50%以上之目標。
壹拾、經費:教育部補助辦理104年度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整體計畫經費及104年度奉局長核定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相關預算下支應。
壹拾壹、考核與獎勵 :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依本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 準表及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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