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臺中市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組_到校輔導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度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104年度臺中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整體計畫。
貳、目標
一、落實到校服務,輔導教師應用有效教學策略案例(如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課堂即時補救教學等),提供各校基層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統合來自各校優質教學經驗,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提升教師教學效能。
三、擔任溝通橋樑,瞭解教師教學需求,提出解決策略及建議。
四、實踐本市中小學校務評鑑—發展亮點學校教學觀察精神。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以下簡稱輔導團)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以下簡稱輔導小組)
四、承辦學校:臺中市各公立國民小學
肆、104~106年度實施脈絡
年度
|
實施內容
|
備註
|
104年
(實踐對話期)
|
輔導教師應用有效教學策略案例,實踐對話並提供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
|
|
105年
(成效分享期)
|
成效分享並提供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以協助學校推動「校本研習發展」。
|
|
106年
(卓越發展期)
|
提供教師在教學上的協助,並協助學校邁向「校本卓越團隊發展」。
|
|
伍、實施方式
一、分區到校輔導
(一)由輔導團直接分3學年排定,各校免填報。(見下表)
(二)考量分區到校輔導效益,採策略聯盟分校輔導模式,將全市29個行政區分成三組,請中心學校(表列校名之學校)協助分配各輔導小組到行政區內之學校(以一校一輔導小組為原則,該校即為承辦學校),行政區內各校教師依領域/議題,到承辦學校參加分區到校輔導。
(三)輔導小組共計十五小組,並分成A、B組:
1.A組包含國語文、英語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含海洋、環教議題)、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
2.B組包含本土語言、數學、社會(含人權議題)、健康與體育(含性平議題)、生活課程、資訊教育領域。
(四)實施方式:各輔導小組召集人、副召集人及輔導員到校進行教學訪視、輔導、對話與座談。
(五)實施時間:週三下午,各校應列入週三進修行事曆。
(六)分區到校輔導學校編組表:
104年度至106年度接受分區到校輔導學校編組表(三年內每區兩次)
|
||||
組別
|
輔導時間
|
學校區域
|
輔導小組
|
核銷學校
|
第一組
|
103學年度第二學期
(104年度)
|
大甲區:大甲國小等10校
|
A組
|
核銷學校:東勢區 東新國小(本土語學習領域國中小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清水區:清水國小等11校
|
B組
|
|||
大安外埔區:大安國小等9校
|
A組
|
|||
大里區:大里國小等12校
|
B組
|
|||
太平區:太平國小等14校
|
A組
|
|||
大雅區:大雅區等8校
|
B組
|
|||
和平區:和平國小等8校
|
A組
|
|||
東勢石岡區:東勢國小等12校
|
B組
|
|||
第二組
|
104學年度第一學期
(104年度)
|
豐原區:豐原國小等12校
|
A組
|
核銷學校: 東勢區
東新國小(本土語學習領域國中小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霧峰區:霧峰國小等11校
|
B組
|
|||
烏日區:烏日國小等8校
|
A組
|
|||
新社區:新社國小等8校
|
B組
|
|||
龍井區:龍井國小等7校
|
A組
|
|||
沙鹿區:沙鹿國小等7校
|
B組
|
|||
西屯區:西屯國小等13校
|
A組
|
|||
南屯區:南屯國小等10校
|
B組
|
|||
第三組
|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
(105年度)
|
潭子區:潭子國小等6校
|
A組
|
核銷學校:北屯區 僑孝國小(數學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北屯區:北屯國小等16校
|
B組
|
|||
后里神岡區:后里國小等12校
|
A組
|
|||
中西區:光復國小等7校
|
B組
|
|||
東南區:成功國小等10校
|
A組
|
|||
北區:太平國小等7校
|
B組
|
|||
大肚區:大肚國小等7校
|
A組
|
|||
梧棲區:梧棲國小等6校
|
B組
|
組別
|
輔導時間
|
學校區域
|
輔導小組
|
核銷學校
|
第一組
|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
(105年度)
|
大甲區:大甲國小等10校
|
B組
|
核銷學校: 北屯區
僑孝國小(數學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清水區:清水國小等11校
|
A組
|
|||
大安外埔區:大安國小等9校
|
B組
|
|||
大里區:大里國小等12校
|
A組
|
|||
太平區:太平國小等14校
|
B組
|
|||
大雅區:大雅區等8校
|
A組
|
|||
和平區:和平國小等8校
|
B組
|
|||
東勢石岡區:東勢國小等12校
|
A組
|
|||
第二組
|
105學年度第二學期
(106年度)
|
豐原區:豐原國小等12校
|
B組
|
核銷學校: 清水區
三田國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霧峰區:霧峰國小等11校
|
A組
|
|||
烏日區:烏日國小等8校
|
B組
|
|||
新社區:新社國小等8校
|
A組
|
|||
龍井區:龍井國小等7校
|
B組
|
|||
沙鹿區:沙鹿國小等7校
|
A組
|
|||
西屯區:西屯國小等13校
|
B組
|
|||
南屯區:南屯國小等10校
|
A組
|
|||
第三組
|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
(106年度)
|
潭子區:潭子國小等6校
|
B組
|
核銷學校: 清水區
三田國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召集學校)
|
北屯區:北屯國小等16校
|
A組
|
|||
后里神岡區:后里國小等12校
|
B組
|
|||
中西區:光復國小等7校
|
A組
|
|||
東南區:成功國小等10校
|
B組
|
|||
北區:太平國小等7校
|
A組
|
|||
大肚區:大肚國小等7校
|
B組
|
|||
梧棲區:梧棲國小等6校
|
A組
|
|||
附記
|
1.本表編排係依行政區學校分配、編組,組別名稱不具特殊意義,各領域承辦學校分配表請詳參「柒、104-106年度分區到校輔導日程」。
2.請各中心學校及承辦學校邀請輔導團輔導委員(督學)及課程督學列席指導。
|
二、領域召集人會議
(一)由各領域輔導小組規劃辦理,納入輔導小組年度工作計畫中,各校並應派領域召集人參加。
(二)每學期辦理2次,1年共計4次(分山、海、屯、中區辦理)。
(三)實施方式:以微型教學為主,輔以專題講座、經驗分享交流等。
(四)實施時間:週三下午(不得與分區到校輔導時間同日)。
三、教學觀摩:由學校自行擇定教學觀摩領域/議題後,並於教學觀摩辦理1個月前,逕行函邀輔導小組辦理。
四、示範教學
(一)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到校參與教學之對話與座談。
(二)以下列2種方式進行:
1.由各輔導小組自行規劃排定學校與行程,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
2.由學校於開學後一個月內逕向輔導小組申請(每領域/議題以2校為限)。第一學期由輔導員示範教學,第二學期該校應進行該領域/議題教學演示並函邀輔導小組出席。
伍、實施內容
一、分區到校輔導
時間
|
主題
|
實 施 內 容
|
備註
|
100分鐘
|
示範教學及各領域/議題專業對談
|
(一)輔導員示範教學-共同備課、觀課、議課。
(二)領域/議題課程精神於實際教學之實踐與發揮:由輔導員提供,並進行互動研討。
(三)領域/議題課程與教學之新知、新訊研討:由輔導員與教師互動、研討。
(四)瞭解學校領域/議題課程小組運作狀況及特色:請學校領域/議題召集人或教師代表簡介說明。
(五)瞭解學校領域/議題課程小組運作及教學遭遇的問題,共同研擬解決方案。
(六)學校領域/議題課程優良教學示例分享。
(七)輔導員總結性分享與建議。
(八)對輔導團各項建議。
|
於行政區內各校分組進行
|
二、領域召集人會議
時間
|
主題
|
實
施 內 容
|
備註
|
100分鐘
|
由輔導小組規劃安排
|
(一)實施方式以微型示範教學為主,實作體驗觀課議課,輔以專題講座、經驗分享交流等。
(二)輔導員總結性分享與建議。
(三)對輔導團各項建議。
|
納入輔導小組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
三、教學觀摩
時間
|
主題
|
實 施 內 容
|
備註
|
40分鐘
|
學校教師
教學演示
|
學校教師進行教學演示觀摩活動。
|
|
40分鐘
|
教學研討
|
(一)教學演示教師教學活動設計與教學方式說明。
(二)輔導員觀摩教學之心得分享、建議與回饋。
|
四、示範教學
時間
|
主題
|
實 施 內 容
|
備註
|
20分鐘
|
共同備課演示
|
輔導員演示共同備課,說明與討論教學活動設計與教學方式。
|
|
40分鐘
|
觀課-輔導員示範教學
|
輔導員進行示範教學活動。
|
|
20分鐘
|
議課-教學回饋與研討座談
|
觀課後,進行議課與回饋。
|
陸、實施程序與時間分配
一、分區到校輔導(各校可依實際需要與輔導員協商調整,並告知主持人)
時間
|
實施項目
|
主持/主講/與會人員
|
備註
|
13:30-14:00
|
報到
|
承辦學校
|
邀請輔導團輔導委員(督學)、課程督學列席指導
|
14:00-14:10
|
主席致詞
|
承辦學校校長
|
|
14:10-15:00
|
(一)輔導員示範教學有效教學策略。
(二)採公開授課,學校教師共同觀課。
|
承辦學校校長/輔導員/學校召集人與教師
|
|
15:00-15:20
|
(一)觀課後,進行議課與回饋。
|
||
15:20-16:00
|
(一)教學分享:微型教學示範、創意教學示例、教材教法示例、課程研發實例與經驗、領域發展特色等,由各分享學校自行決定至少1項報告。
(二)同區1至2校分享,每校10分鐘。
(三)綜合座談
|
二、領域召集人會議
時間
|
實施項目
|
主持 / 主講 / 與會人員
|
備註
|
13:30-14:00
|
報到
|
承辦學校
|
邀請輔導團輔導委員(督學)、課程督學列席指導
|
14:00-14:50
|
教學輔導與主題課程(一)
|
輔導小組召集人/輔導員/學校各領域/議題召集人
|
|
14:50-15:10
|
休息或茶敘
|
承辦學校
|
|
15:10-16:00
|
教學輔導與主題課程(二)
|
輔導小組召集人/輔導員/學校各領域/議題召集人
|
三、教學觀摩
時間
|
實施項目
|
主持 / 主講 / 與會人員
|
備註
|
40分鐘
|
學校教師教學演示
|
承辦學校校長/教學演示之學校教師/出席教學觀摩之學校教師、輔導員
|
|
40分鐘
|
教學研討座談
|
承辦學校校長/輔導員/教學演示之學校教師/出席教學觀摩學校教師
|
四、示範教學
時間
|
實施項目
|
主持 / 主講 / 與會人員
|
備註
|
20分鐘
|
共同備課演示
|
輔導小組召集人或承辦學校校長/輔導員/出席教學觀摩之學校教師
|
|
40分鐘
|
觀課-輔導員示範教學
|
||
20分鐘
|
議課-教學回饋與研討座談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